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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教育部等11部門印發(fā)了《關于推進中小孩子研學旅行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要求將研學旅行納入中小學教育教學計劃。學校今后從小學開始,將根據(jù)教育教學計劃需要靈活安排研學旅行時間,讓孩子錯開旅行的高峰期,多參與以“鄉(xiāng)土鄉(xiāng)情”、“縣情市情”為主題的研學旅行。不過研學旅行如何開展,在收費、安全保障、評價機制等多方面需要做進一步明確和指引。
研學旅行將納入教育計劃
《意見》提出,要將研學旅行納入中小學教育教學計劃。學校要根據(jù)教育教學計劃靈活安排研學旅行時間,一般安排在小學四到六年級、初中一到二年級、高中一到二年級,并根據(jù)學段特點和地域特色,逐步建立小學階段以鄉(xiāng)土鄉(xiāng)情為主、初中階段以縣情市情為主、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為主的研學旅行活動課程體系。
禪城區(qū)玫瑰小學校方負責人稱,校外的活動比如春秋游等,其實定位在拓寬孩子眼界和親子活動,“應該說離真正研學有一定距離。”相關負責人稱,希望今后教育部門能夠根據(jù)佛山的實際情況,提供一批適合研學出行的地點、路線安排、保障措施等,將更有利于學校今后指導孩子開展研學旅行。
活動計劃需上報教育部門
記者從國內一些作為研學旅行試點的省市了解到,從一些地方試點的經驗教訓看,要想全面有效推行研學旅行,還需要破解協(xié)調機制不完善、經費保障不健全、安全責任難落實等問題。
《意見》建議,學校組織開展研學旅行可采取自行開展或委托開展的形式,優(yōu)先擬定活動計劃并按管理權限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,告知家長活動信息,加強孩子和教師的研學旅行事前培訓和事后考核。
據(jù)了解,學校自行開展研學旅行,要根據(jù)需要配備一定比例的學校領導、教師和安全員,也可吸收少數(shù)家長作為志愿者,負責孩子活動管理和安全保障,通過與家長簽訂協(xié)議書,明確學校、家長、孩子的責任權利。此外,《意見》也提出要求,學校委托開展研學旅行,要與有資質、信譽好的委托企業(yè)或機構簽訂協(xié)議書,明確委托企業(yè)或機構承擔孩子研學旅行安全責任。
需和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
佛山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中學老師建議,在研學旅行推廣前,學校必須要制定科學有效的中小孩子研學旅行安全保障方案,制定安全責任落實、事故處理、責任界定及糾紛處理機制。
對此,《意見》有提及,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督促學校落實安全責任,審核學校報送的活動方案(含保單信息)和應急預案。一方面,學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,負責確認出行師生購買意外險,必須投保校方責任險,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,與委托開展研學旅行的企業(yè)或機構簽訂安全責任書,明確各方安全責任。
而多個部門今后也將參與到研學旅行的安全監(jiān)管中。如旅游部門,要負責審核開展研學旅行的企業(yè)或機構的準入條件和服務標準。公安、食品藥品監(jiān)管等部門加強對研學旅行涉及的住宿、餐飲等公共經營場所的安全監(jiān)督。
活動不得以營利性為目的
研學旅行的收費標準,也是佛山家長們關心的另一個焦點。“現(xiàn)在很多課外的旅行,有奢華游和享樂游的趨勢,特別是一些培訓機構組織的游學,可能是只游不學,孩子較后學不到什么東西。”家長張先生稱,這一類的奢華游,對中小孩子的心智成長不僅沒有多大助益。“行萬里路不是貪圖享樂、過奢華生活,而是加強對社情民意的體察、對主流價值的感悟。”
對此,《意見》提出健全經費籌措機制,各地可采取多種形式、多種渠道籌措中小孩子研學旅行經費,探索建立政府、學校、社會、家庭共同承擔的多元化經費籌措機制。
比如交通部門對中小孩子研學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嚴格執(zhí)行兒童票價優(yōu)惠政策,鐵路部門可根據(jù)研學旅行需求,在能力許可范圍內積極安排好運力。文化、旅游等部門要對中小孩子研學旅行實施減免場館、景區(qū)、景點門票政策,提供優(yōu)質旅游服務。保險監(jiān)督管理機構會同教育行政部門推動將研學旅行納入校方責任險范圍,鼓勵保險企業(yè)開發(fā)有針對性的產品,對投保費用實施優(yōu)惠措施。
“鼓勵通過社會捐贈、公益性活動等形式支持開展研學旅行。”教育部門人士強調,研學旅行不得開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創(chuàng)收,應是公益性質。